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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改委:电力价格不受《反价格垄断规定》监管
  • 发表日期:[2011-01-09]

  • dbzz.net

           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针对刚刚公布的《反价格垄断规定》表示,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的水、电、气、成品油等商品价格由政府定价,这些商品价格的调整需要通过政府价格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来解决。电力供应属于自然垄断,国家主要通过加强成本监审,合理确定其价格,因此电力价格调整不在《反价格垄断规定》的监管范围之内。

      许昆林表示,《反价格垄断规定》主要针对的是市场调节价和一部分政府指导价,石油行业有适度的竞争,某些方面它也是适用于这个规定的。如果中石油(11.24,0.00,0.00%)、中石化两家商定在北京范围内销售汽油不打折,这就属于价格串通,违反了《反价格垄断规定》。许昆林说,单个酒类企业可以依法自主调整价格。

    (来源:中国证券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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